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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青少年 / 政务公开

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次数: 作者:吕秋水 信息来源:池州团市委 发布时间:2020-09-24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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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池州市委员会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

2020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池州市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池州市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池州市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池州市委员会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池州市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和团中央、团省委部署的以青少年工作为主体的各项任务。组织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创新创业创优,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池州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服务。

2.负责全市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干部,加强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

3.贯彻实施《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安徽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参与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指导社区团的各项工作。

4.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5.培养选树青少年先进典型,大力弘扬职业文明,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6.负责全市青年统战和外事工作。改革完善青年社团组织机制。发挥共青团组织在青联中的核心作用。切实履行全团带队职责。

7.建立完善基层团的工作评价机制。加强团干部的协管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团省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池州市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与预算持平。

纳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池州市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池州市委员会本级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池州市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池州市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282.06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82.06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7.35万元,增长15.26%,主要原因是团市委本级基本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272.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6.83万元,占76%;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65.31万元,占2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21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70万元,占82.47%;项目支出37.99万元,占17.53%;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6.83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06.83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7.88万元,下降15.48%,主要原因是团市委本级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6.83万元,占本年收入的76%。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05万元,下降7.62%。主要原因是团市委本级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8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5.45%。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05万元,下降7.62%。主要原因是团市委本级项目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5.03万元,占74.96%;教育(类)支出29.77万元,占14.3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0万元,占4.40%;卫生健康(类)支出3.34万元,占1.61%;住房保障(类)支出9.59万元,占4.64%。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6.10万元,支出决算为206.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团市委基本支出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68.84万元,占81.63%;项目支出37.99万元,占18.37%。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务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年初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46.19万元,支出决算为146.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54万元,支出决算为7.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教育(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9.77万元,支出决算为29.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10万元,支出决算为9.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34万元,支出决算为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59万元,支出决算为9.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8.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9.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49.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池州市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池州市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17万元,比2018年减少33.25万元,下降40.34%,主要原因是机关压缩行政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池州市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池州市委员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池州市委员会2019年未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涉及0个项目,涉及资金0万元,因此无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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