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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青少年 / 政务公开

共青团池州市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共青团池州市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02-0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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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和团中央、团省委部署的以青少年工作为主体的各项任务。组织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创新创业创优,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池州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服务。

  (二)负责全市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干部,加强团属阵地建设。

  (三)贯彻实施《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安徽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青年发展规划,参与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指导社区团的各项工作。

  (四)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五)培养选树青少年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六)发挥青联作用。改革完善青年社团组织机制。切实履行全团带队职责。

  (七)建立完善基层团的工作评价机制。加强团干部的协管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团省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共青团池州市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为机关本级预算,不涉及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十四次团代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接力奋斗,团结动员带领全市广大团员青年奋力走好新时代长征路,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绿色池州创新池州幸福池州努力作出贡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共青团池州市委员会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92.43万元。收入全部来自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171.07万元,占88.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5万元,占5.12%;医疗卫生支出3.20万元,占1.66%;住房保障支出8.31万元,占4.32%。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共青团池州市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2.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71.07万元,占88.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5万元,占5.12%;医疗卫生支出3.20万元,占1.66%;住房保障支出8.31万元,占4.32%,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171.07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8.71万元,增长5.36%,增长原因主要是2018年度在职人员调增工资等。其中,“行政运行”预算171.0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公用支出及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9.85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9.85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2017年养老保险支出未纳入预算。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预算9.85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3.20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0.69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2018年度在职人员调增工资,医疗保险支出相应调整。

  (四)“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8.31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2.60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2018年度在职人员调增工资,住房公积金支出相应调整。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共青团池州市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6.76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71.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6.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35万元,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等。

  四、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共青团池州市委员会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五、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共青团池州市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收支总预算192.43万元,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六、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

  共青团池州市委员会2018年收入预算192.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2.43万元,占100%。

  七、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

  共青团池州市委员会2018年支出预算192.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76万元,占55.48%,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85.67万元,占44.52%,主要用于共青团池州市委员会发展改革等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无此项内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共青团池州市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1.0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共青团池州市委员会采购预算总额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以及支持地方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等。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1. 部门预算总表
  2. 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 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 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5.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 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8. 政府采购表
  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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